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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9
更三高考院校库

据了解,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江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是指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开展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国标代码:13424。是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第二轮“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五条 主管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学费

第六条 江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招生总计划,我校根据办学实际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上报江西省教育厅。各专业学费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2023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学费

(年)

(元/年)

1

520201

护理

3

5000

2

520202

助产

3

5000

3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5000

4

570110K

体育教育

3

5000

5

570101K

早期教育

3

5000

6

570103K

小学教育

3

5000

7

570102K

学前教育

3

5000

8

570111K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3

5000

9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5000

10

530701

电子商务

3

5000

11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5000

12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5000

13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5000

14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

5000

15

540101

旅游管理

3

5000

16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

5000

17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5000

18

540203

中西面点工艺

3

5000

19

570108K

音乐教育

3

5000

20

570113K

艺术教育

舞蹈

3

5000

21

570113K

艺术教育

美术

3

5000

22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5000

23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3

5000

24

550107

书画艺术

书法

3

5000

25

570202

应用英语

3

5000

26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

3

5000

27

520301

药学

3

5000

28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

5000

29

520507

医学美容技术

3

5000

30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

5000

31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

5000

32

520102K

口腔医学

3

5000

33

520101K

临床医学

3

5000

34

520410

中药学

3

5000

35

460103

数控技术

3

5000

36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00

37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5000

38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000

39

430307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3

5000

40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

5000

41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5000

42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00

43

510203

软件技术

3

5000

44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5000

4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000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当年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医护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分数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分情况下,根据录取省份的投档排名原则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考生还需取得本省专业考试合格证。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合格、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专业均文理兼招,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无法满足其所填报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进行退档处理。空余计划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自主单招考试,由学校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十五条 学生进校后申请转换专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六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者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学期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同时申请学校困难补助或“一对一”帮扶。

第八章 毕业及“专升本”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考试还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完成三年学业,符合报考条件均可参加江西省统招“专升本”考试,考试通过后升入江西省内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升入的普通本科院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锦绣大道996号 邮编:336000

咨询电话:0795—3203236、3203019

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

招生网址:https://zs.ycvc.jx.cn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23年4月17日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更多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信息,点击查询:2023年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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