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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已发布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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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官网已发布2023年招生章程信息,各位想要报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高考生请及时查阅。

以下为2023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请查阅参考: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3036;院校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522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质量。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将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8540468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为凡取得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第十八条本省统招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到相应专业。单招录取时分类别、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优先第一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录取计划不足时,采用二专业调剂录取,依次类推。职业技能竞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考生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 听障单招我校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按语数分(语文70分+数学30分=100分)+专业分(100分)+面试分(100分)=总分(300分)计算,考生分省分专业根据考试总分成绩择优顺位录取;考生面试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相应排名其后考生依次顺延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统招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体育类统招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加联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

第二十三条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招生,按照当年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等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2023年招生专业、计划与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元/年)

招生计划/人

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0

225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150

3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100

4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100

5

460310

工业互联网应用

4600

100

6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普通+听障)

4600

165+25

7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4600

90

8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0

240

9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4600

90

1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4600

160

11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4600

90

12

440501

工程造价

4600

130

13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7500

90

14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7500

120

15

530602

连锁经营与管理

3500

90

16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4600

90

17

540101

旅游管理

4600

90

18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普通+听障)

7800

130+25

19

510203

软件技术

7800

230

2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80

21

510205

大数据技术

4600

90

22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500

160

23

570102K

学前教育

3500

365

24

570101K

早期教育

3500

100

25

570114K

特殊教育

3500

225

26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听障)

7500

50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为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价教【2017】915号、【2015】64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相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教育部如对招生专业名称有新规定,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学校专业介绍、考试方式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szy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csjyc.cszyedu.cn/

招生就业工作处电话:0731—88105420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面向全国招收三年制优秀听障(聋哑)青年学生,听障学生优惠政策:所有听障学生免学费一年;在免一年学费基础上,获市级(地州市)技能特长型竞赛荣誉者再免学费一年;获省级及以上技能特长型竞赛荣誉再免学费二年。

第三十条为了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高职单招体育、艺术特长生入学前一天须进行复核测试,其他类型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份复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学校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小提示:本页面章程数据整理自院校官网及网络公开数据,由于信息时效性,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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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生参考|如何看懂高校招生章程?

  • 看高校情况

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和家长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 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 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

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3.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 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6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会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也是可以直接咨询高校招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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