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世说新语·政事篇·第二十六则记载了谁的事迹?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道理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原文
殷仲堪当之荆州①,王东亭②问曰:“德以居全为称,仁以不害物为名。方今宰牧华夏,处杀戮之职,与本操将不乖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之制,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③之任,未为不仁。”
字词注释
①殷仲堪曾任荆州刺史,镇江陵。
②王东亭:即王珣。
③司寇:掌管刑狱的官。孔子曾任鲁国司寇。
翻译
殷仲堪正要到荆州去就任刺史之职,王珣问他:“德行完备称为德,不害人叫作仁。现在你要去治理中部地区,处在有生杀大权的职位上,这和你原来的操守恐怕不符合吧?”殷仲堪回答:“帝舜时的法官皋陶制定了刑法,不算不贤德;孔子担任了司寇的职责,也不算不仁爱。”
感悟启示
仁德与法律本身并不冲突,仁德用于安抚民心,法律用于震慑犯罪,关键还是要看官员如何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能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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