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世说新语·政事篇·第二十四则记载了谁的事迹?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道理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原文
王大为吏部郎,尝作选草①;临当奏,王僧弥②来,聊出示之。僧弥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王大甚以为佳,更写即奏。
字词注释
①王大:王忱。吏部郎:官名,尚书省内分科主事的长官。选草:拟举荐授官人员的名单初稿。
②王僧弥:王珉(351年—388年),字季琰,小字僧弥,山东琅琊(今山东临沂市)人,是王珣的弟弟,曾任散骑郎、黄门侍郎。
翻译
王忱做吏部郎时,曾起草过一份推荐官员的名单。就要上奏时,王珉来了,王忱就随便拿出来给他看看。王珉趁着这个机会按自己的意思替换了近一半人选,王忱觉得改得很不错,就重新誊写了一份上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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