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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参考(含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微高考 · 招生信息
2023-11-05
更三高考院校库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它包含了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院校专业报考时,一定要仔细查阅院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要点内容,因为它可以帮助大家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

高校招生章程预计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陆续发布,在此之前,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下面小编整理了招生章程查看要点以及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供大家查阅参考;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参考(含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高校招生章程查看要点参考:

院校基本信息:了解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学历层次等信息。这对于了解学校的背景和实力很有帮助。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这些信息对于考生了解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人数、学费情况以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录取规则:录取规则中通常包含院校录取批次、调档比例、选科要求、调剂方式、各类型考生录取标准、照顾政策等相关介绍,是考生需要重点查阅的部分。

其他相关要求:外语语种要求、身高要求、体检要求、男女比例等,有些院校专业有特殊录取要求,这些都会在招生章程中有所介绍。

>>>2024高考生参考: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以下内容为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内容,整理自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网。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园面积1388.4亩,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5万人,设置13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先后获得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级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5016。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生/学年;

(二)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生/学年;

(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4+0”培养模式):普通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

(五)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SQA AD〕(“3+1”、“4+0”培养模式自主选择):28000元/生/学年,第4年有赴国外学习的学生,向国外高校缴费(学费标准以国外高校规定为准);项目学生一次性向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SQA)缴纳学籍注册费等约6000元(以当学年SQA的实际收费为准);

(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动画专业(“4+0”培养模式):30000元/生/学年;

(七)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八)以上学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12〕407号、闽价费〔2013〕186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价费〔2015〕305号、闽价费〔2018〕192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305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07〕466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13〕189号、闽价费〔2014〕15号、闽价费〔2014〕380号等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四章 考生要求

第六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七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体检不合格考生。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1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7.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动画、艺术设计学。

第八条除商务英语、法语专业外,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九条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总分150分);法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总分150分)。报考商务英语、法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SQA AD〕相关专业高考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总分150分)。该项目第一学年进行英语语言训练,第二学年至第三学年采用中英双语教学,专业课程日常测验和考核均采用全英文形式,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动画专业: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外语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无特殊规定的,则对外语不做要求。该项目为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核心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由外方派教师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获得外方学位必须达到雅思或外方语言内测6.0分且外方核心课程由该校学术委员会认可合格后授予)。

第十二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调档比例,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无特殊规定的,学校均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调配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及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在专业调剂时,只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福建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的,按福建省考试院的同分排序规定执行,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其他省份

1.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其中,贵州省艺术美术类招生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

3.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艺术美术类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奖、助、贷、补、减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缓交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录取的新生持福建江夏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两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转专业按照学校最新的学生转专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江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对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招生信息获取途径

学校网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及时间: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生网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想了解更多高校招生简章信息,请查询: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汇总专题(含全国各院校历年招生章程);

>>>202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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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定位:亲行业、重开放、创特色的应用型本科大学;学校校训:博学于文、修身以德;学校精神:创新、拼搏、包容、开放;办学目标定位: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明显办学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区域一流应用型本科大学;办学特色定位:传承闽商精神,彰显专业特色,做实自贸文章;学科建设定位:做强经管法传统学科,做优绿色智能工......【点击进入:福建江夏学院招生主页

以上就是“福建江夏学院2024招生章程参考(含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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