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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Ai高考 · 艺术招生
2021-11-08
更三高考院校库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专业(艺术类)招生计划为140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专业

科类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黑龙江

1

江苏

――

8

8

6

浙江

――

7

7

4

江西

――

4

4

3

山东

2

2

1

1

1

1

河南

2

3

1

1

1

1

湖北

――

2

1

1

湖南

3

3

2

2

1

1

广东

――

15

16

14

广西

1

2

四川

――

2

1

1

备注:表中未列数字的省(市、区)2019年该专业暂不招生。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组织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
(1)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山东、河南等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5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不分文理省(市、区)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关于更正2019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在浙江招生录取原则的通知
经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认,我校2019年设计学专业(艺术类)在浙江招生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招生录取,录取原则更正为:
1.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投档及专业志愿的处理: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50。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排序仍然相同时,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敬请广大考生和家长知照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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