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经之一,是一种新型的招生录取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校考具体安排是什么?什么时候考试?更三高考整理了“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校考安排,录取政策公布”相关信息内容,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详情如下: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须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且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同时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确认考试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取得学校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1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相关安排
考试初步安排在6月11日,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对2023年高考考生有重要参考意义,招生简章内包含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办法、考试安排及录取办法相关信息,考生应仔细查看,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点击查看: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什么?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以综合素质为主,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全是两码事!
考试科目: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一般各高校会在3月底4月初发布当年的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考试内容:各个大学不同,见当年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一般在4月-5月报名;6月中下旬进行校测。
作用:能充分考虑考生的禀赋差异和环境差异,既帮助考生找到自己最为擅长的专业领域,又能够提升高校招生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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