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想报考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的考生肯定想了解: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具体校考安排是什么?更三高考整理了“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考试形式,校考安排”相关信息内容,供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参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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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考安排
官网原文:
(一)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确认考试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取得学校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1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相关安排
考试初步安排在6月11日,具体安排见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简章详情: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综合评价招生是什么意思?
综合评价招生是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校特殊招生的重要途径之一。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是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的自测评估成绩、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通常为1:3:6)折算成综合分,最后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的方式。一般来说,高校的综合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整体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时高考改革逐步推动后兴起的新型招生录取模式,是对现行统一招生录取的一种重要补充,更加关注高校自身培养特色和考生的全面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招生虽然是从2022年才考试实施的,但随着北大等一批高校的录取加入,高校阵容正在不断壮大,这给了考生更多的机会进入心仪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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